图形商标注册
做商标注册业务这么多年,很多客户问我们一个问题:“我这个商标包含有图形、有英文(拼音)也有汉字,既然可以同时申请,你为什么建议我分开申请?”今天西宁商标注册就这个问题给大家分享一下。 申请商标注册时,在遇到中文、英文、图形需要同步申请时,专业知识产权机构会建议大家选择分开注册。但是很多朋友不理解,甚至觉得是为了增加收益瞎忽悠。其实不然选择中文、英文、图形分开提出申请注册有以下好处:
1、降低注册风险 商标审查时,如果商标中文、英文、图形整体注册,三个要素要同时通过商标的审查,该商标才能最终被审查通过。 一旦其中任一要素与其他在先申请的商标相似,则整个商标将整体驳回。如果将三要素分开注册,即使有一个要素与其他在先申请的商标相似被驳回, 而其他两个要素则是能够注册成功。
2、注册后使用灵活 在使用中,如果是将各要素分开注册的既可以单独使用并注明注册标记;也可以组合在一起使用并注明注册标记。 如果是将各要素组合在一起整体注册的,使用的时候只能整体使用并注明注册标记。一般品牌标志中,中文、英文、图形三部分比较独立, 分开注册便于以后灵活使用。
3、加大保护力度 分别提出注册后,三个部分都独立而显著,一旦遇到侵权行为,便于维权。
4、加快商标审查速度 商标审查时,商标局对于构成要素较多的商标,审查所耗时间会更长,如遇疑难商标,将会推后审查。选择分开注册,构成要素单一,会节省商标审查的时间。 同时商标组合注册有成功率低、使用不方便、审核时间长等缺点。要知道截至11月底,中国商标申请量达511万件,中国有效商标注册量占世界商标总量的40%以上,连续第16年位居世界第一。
鉴于现在商标数据库如此庞大,大家在申请商标时,如果注册企业考虑成本因素,且短期内没有更改商标的计划,可考虑组合注册的方式。但从企业品牌长远的角度来看最好选择单一要素、主要要素分别进行申请注册。 以上内容由我司整理提供,更多新闻资讯请浏览我司官网,也可咨询我们的服务热线或微信客服。
众所周知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越来越快,企业逐渐热衷于商标的注册,商标申请量也就逐年上升。在这种情况下的商标申请难度越来越大,甚至在商标申请过程中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况,比如: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这种情况往往使得商标申请人焦头烂额。那么我司今天就打算给大家说说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原因到底有哪些。
有哪些情况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
(1)申请文件缺少申请书、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的。
(2)申请书以纸质方式提出的、未打字或印刷的。
(3)未按要求使用正确申请书式的;擅自修改申请书格式的。
(4)申请书未使用中文的;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未附送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申请人、代理机构或翻译公司公章的。
(5)因未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导致无法确定申请人名称、地址的。
(6)申请书上申请人名称、所盖章戳或签字、所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不一致的。
(7)商标图样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
(8)声明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
(9)申请人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像进行注册申请未附送肖像人授权书的。(10)声明申请注册集体商标的未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集体组织成员名单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注册公司的门槛虽然降低了不少,但是这不能就说明注册公司的条件就没有了。很多材料以及公司的其他事项还是要按照法律要求,按部就班的去做的,否则公司注册不了,反而还浪费了创业者的时间和精力,这样确实不是我们想看到的,今天小编就跟大家说说,注册公司对于地址的选择,有哪些要求?希望注册公司平台小编的这期推送可以帮助到更多的创业者。公司注册对注册地址有这些要求:
1、对于那些没有房产证的注册地址老板们一定要谨慎,这样的注册地址可能租金低,但是谨防地址的违法建筑,要不然到时候工商局不认可,那老板不就倒霉了啊。
2、现在虽然可以一址多照,但是,小编不建议老板跟别人用同一个地址注册公司,因为这样老板们受到的是连带责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3、民用住宅不能作为注册公司的地址。除非你是异地办公,使用的是虚拟地址注册。
4、特殊行业比如食品经营、医疗器械等,不能使用虚拟地址注册,需要前置审批的行业,必须做好前置审批才可以领取营业执照,否则不予营业。
根据《商标审查标准》的规定,对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主要包括申请人主体资格的审查与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审查。
一、申请人主体资格的审查
(一)申请人应当提交其依法成立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成立的批准文件等。
(二)申请人应当提交材料详细说明该集体组织成员的名称和地址。
二、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审查
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使用集体商标的宗旨;
(二)使用该集体商标的商品的品质;
(三)使用该集体商标的手续;
(四)使用该集体商标的权利、义务;
(五)成员违反其使用管理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
(六)注册人对使用该集体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
此外,商标局还将对集体商标是否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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