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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区公司申请专利要警惕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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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区公司申请专利要警惕的陷阱

作者:青海美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5-18 08:54:33

时间,只是一个大概的范围。如今,每年新增的西宁商标注册数量数以百万计,不断创下新高。商标局面临着庞大的工作量,这也是商标注册时间长的一个根本原因。即便如何,大多数注册申请者还是不理解,难道商标注册真的要等这么久吗?没办简化程序吗?下面为大家梳理下,商标注册所需的程序及其花费的时间。

1、商标注册前的商标查询、资料提交:6个工作日左右查询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是商标注册申请前必不可少的环节。但是,很多人会问:查询下商标,准备下资料。这也要花费6天左右?首先注意的是,商标查询是为了避免与他人或者已经注册的商标出现近似乃至相同。如果在查询时发现自身申请的商标出现此情况,那么申请人还需修改自身商标。花费时间自然增加。所以商标查询和资料提交两者大概需要6天左右。

2、受理通知书:2-4个月商标局下发受理通知书大概2-4个月。接到通知书,表明商标进入审查阶段。只是说明商标局已经受理了您的申请,并不是说商标注册成功,接下来还要进行相关审核。此时,商标还不能随意使用。

3、审查周期:9个月商标法规定:商标审查周期为9个月,不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声明,希望在今年年底将审查周期缩短为6个月。目前已经缩短至7个月。审查周期是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材料的内容进行核查,看是否符合审查条件。同时也会审查申请的注册商标是否有相同或近似的。如果不符合上诉条件将驳回申请,符合的话自然进入下一程序。

4、公告期:3个月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刊登初步审定公告为期三个月。公告期间如果有企业或个人提出异议,还需进行商标异议答辩等环节。

5、取得证书商标注册当公告期无单位或个人提出异议,公告期结束后,商标局便会核准商标注册。下发证书到收到还是需要等待一小段时间的,不过相较于前面的各个环节时间。相信最后的等待也算是小菜一碟了。

至此,商标注册至少要花掉一年半左右的时间,长的可能要达到两年。即便注册时间花费如此之久,商标注册量却不断的增加。这也说明了商标的重要性。一年半乃至两年,对于某些企业或者个人来说太长。因此也有人会去选择商标转让。不过,选择是多元化的,有人愿意等待,也有人选择其他途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便是最好的办法!

一、商标驳回复审法律依据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西宁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商标驳回复审具备条件

(一)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三)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四)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二份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

(五)交纳商标评审费。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该申请。手续不齐备的,退回申请书件限期补办。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委员的多数意见,作终局决定。多数委员认为复审申请理由成立的,终局决定否定商标局的核驳意见,准予初步审定,刊登《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的,终局决定维持商标局的核驳意见,不予初步审定,再予驳回。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终局决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都必须执行。

三、商标驳回复审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回盖公章)

2.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主要突出知名度)

3.企业简介

4.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

5.企业最近三年销售、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情况。

6.企业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销售产品外观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可以证明企业产品和知名度证据和材料

9.最早使用此商标的证明材料

10.申请人需要对其提方的证据材料进行逐一分类编号并制作目录清单,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的具体事实做简要说明,并加盖公章。

1.什么是电子申请

电子申请是指以互联网为传输媒介将专利申请文件以符合规定的电子文件形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电子申请系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和中间文件,以及中国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和中间文件。

2.电子申请子系统简介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电子申请系统于2004年3月12日开通。

目前使用的电子申请客户端新专利电子申请系统于2010年2月10日上线运行,电子申请在线业务办理平台于2016年10月29日上线运行。

专利电子申请系统365天*24小时开通,包括国庆节、元旦、春节等法定节假日。

3.电子申请相关概念

电子申请用户

电子申请用户是指已经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订电子专利申请系统用户注册协议(以下简称用户注册协议),办理了有关注册手续,获得用户代码和密码的申请人和专利代理机构。

数字证书

专利电子申请数字证书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部门为注册用户免费提供的用于用户身份验证的一种权威性电子文档,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通过电子申请文件中的数字证书验证和识别用户的身份。

电子签名

电子签名是指通过专利局电子专利申请系统提交或发出的电子文件中所附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所述的签字或者盖章,在电子申请文件中是指电子签名,电子申请文件采用的电子签名与纸件文件的签字或者盖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申请人如何使用电子申请

(1)访问电子申请网站,自助注册成为电子申请用户,获得用户代码;

(2)使用用户代码和密码登录电子申请网站,下载并安装用户数字证书;

(3)下载电子申请客户端,安装并升级,使用客户端编辑并提交专利申请;或登录电子申请在线业务办理平台,在线提交专利申请。

(4)接收电子回执;

(5)接收通知书,针对所提交的电子申请提交中间文件。

5.电子申请用户注册

电子申请用户注册手续应当在电子申请网站办理。注册请求人通过电子申请网站自助注册成为电子申请用户。

请求人是个人的,应当使用身份证号注册;请求人是法人的,应当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注册;请求人是代理机构的,应当使用代理机构注册号注册。系统将以回执的形式返回注册结果、用户名和密码,不再发出纸件形式注册审批通知书。

如使用其他证件号码注册的,只能注册成为临时电子申请用户,还需将相关证明文件(文件上注明临时电子申请用户账号)邮寄到专利局办理正式用户注册手续。

6.电子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

电子申请系统支持xml、word、pdf三种文件格式的提交,提交文件的格式应符合《电子申请文件格式要求说明》《关于外观设计专利电子申请提交规范注意事项》的规范。

7.电子申请文件的提交

电子申请文件的提交。

对于成功提交的文件,电子申请用户会及时收到电子申请回执。

对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拒收的电子申请文件,电子申请系统会给出拒收原因。

8.电子申请接收文件范围

电子申请系统接收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以及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

电子申请客户端还接收复审和无效请求。

电子申请系统不接收保密专利申请文件。

9.电子申请递交日和申请日的确定

(1)递交日的确定: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电子申请系统收到电子文件之日为递交日。

(2)申请日的确定: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整收到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10.电子申请通知书的发出

专利局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系统向电子申请用户发送各种通知书和决定。电子申请用户应及时使用电子申请客户端或在线业务办理平台接收电子形式通知书。

11.纸件申请转电子申请

申请人或专利代理机构可以请求将纸件申请转换为离线电子申请,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专利申请除外。

提出转换请求的申请人或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是电子申请用户,并且应当通过电子形式提出请求。经审查符合要求的,该专利申请后续手续均应当通过电子申请客户端以电子形式提交。

12.电子申请网站服务

电子申请网站是电子申请用户使用电子申请的重要平台。

网站首页上有专利局关于电子申请的通知和公告,申请人使用电子申请的表格文件、用户手册和帮助文件,申请人应经常关注。

西宁商标注册成功后,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规范使用。商标使用不规范,可能导致商标侵权、商标注销等。

一、企业分立、合并、变更、更名时,其商标权主体相应变更,但未办理商标转让、更名,即商标权主体“变更时不变”;

二、企业的形式没有改变,但却改变了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即商标权主体“变更不当”;

三、将注册商标转让他人,以他人名义使用;

四、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或者组合,但仍在注册商标上标注的;

五、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原注册人未申请续展,仍使用该注册商标,并对该注册商标进行标识;

六、广告中商标使用不当。例如,在广告语言中,利用他人的商标来提高自己商标的知名度,或者利用自己的商标来贬低他人的商标;

七、纯视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混淆纯听觉意义的注册商标,或者在实际使用中混淆纯视觉意义引起消费者误解的注册商标;

八、组合商标的使用不规范。商标合并使用,是指商标注册人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两个以上注册商标的行为。

根据《商标法》章第七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和使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商标使用人应当对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规范注册商标的使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权授权确认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使用的商标标识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标识略有不同的,但其显著特征没有改变,可以认定为注册商标的使用。”商标注册人的权利主要是指注册商标的专有权。根据我国《商标法》,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专用权包括:

①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并在有关经营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②专有权:商标注册人对注册商标享有专有权,任何人不得在同一商品或者服务中擅自使用同一商标或者近似商标。

③许可权:商标注册人依法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权许可其注册商标的使用。

④禁止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制止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中擅自使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

⑤抵押:商标注册人有权将其注册商标作为商业活动的抵押物抵押。

⑥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无偿或有偿转让给他人。

⑦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其法定继承人可以按照财产继承的顺序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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